北馬國內地方

包庇羅里案 第3批官員面控

(北海26日訊)繼之前2批涉嫌受賄包庇違法羅里公司的執法員被控後,今日再有第三批陸路交通局(JPJ)執法員被帶上法庭提控,6人共面對14項控狀,涉及的賄賂金為1萬900令吉,他們皆不認罪,案件展至9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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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面對的每項控狀也有一項觸犯刑事法典165項條文(公務人員不得接收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的替代控狀,總共面對40項交替控狀。

今日被控的6名被告同樣身穿外套和戴口罩,把自己包得密密實實,不讓媒體拍到他們的盧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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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分別為阿米諾拉菲(44歲,涉嫌收賄4150令吉)、莫哈末法沙(33歲,涉嫌收賄1800令吉)、阿布烏柏達(51歲,涉嫌收賄2000令吉)、阿茲諾(36歲,涉嫌收賄800令吉)、莫哈末沙瓦尼(34歲,涉嫌收賄1150令吉)及莫哈末尤斯里(48歲,涉嫌收賄1000令吉)。

他們被控於2016至2018年期間,向一名華裔男子收取總額為1萬900令吉的賄賂金,以不對違例的相關公司、羅里、轎車等的交通工具採取執法行動,觸犯2009年反貪污法令16(a)(B)條文。

法官妮占查卡麗亞批准首被告阿米諾拉菲以1萬令吉保釋金及1名擔保人保外,其餘5名被告則需以8000令吉保釋金及1名擔保人保外,同時需要交出國際護照。

此案主控管為希哇樂斯米副檢察司,被告莫哈末沙瓦尼的辯護律師是哈菲再諾,其餘5名被告的辯護律師為莫哈末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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