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劉蝶廣場打架7人認罪 客少壓力失控動武

(吉隆坡7日訊)7名在劉蝶購物廣場參與毆鬥事件的男子在庭上認罪,當中有人解釋,他們是因為有條件行管令(CMCO),而面對客源稀少的壓力才在失控下動武。

據新海峽時報報道,6名被告分別是在劉蝶購物廣場工作的職員哈伊卡(29歲)、莫哈末佐漢(34歲)、莫哈末法力(23歲)、莫哈末亞迪(27歲)、莫哈末都哈基(21歲)及依斯邁阿里夫(31歲)。他們各被判罰款8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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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被告求情時解釋,疫情下面對顧客人數減少的壓力。

另一人則稱,他只是想阻止職員間的打鬥,而一切都是因誤會所引起。

推事道菲向被告提到,他們當下應離開,並交由警方處理,以避免事件的發生,而非卷入在公共場所發生的毆鬥事件。

他也諭令6名被告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監禁一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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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推事暫緩另一未成年被告的刑罰,並等待社會福利局提交的報告,批準他以1500令吉的保釋金保外,案件擇定2月8日過堂。

此前,主控官努麗雅副檢察司要求推事嚴判被告,以儆效尤。

所有被告都沒律師代表,他們皆以需照顧家人為由,要求推事給予最低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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