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出租車公司要求簽保密協議 女子車被撞索賠不果

(八打靈再也4日訊)一名32歲華裔蘇姓女子於去年國慶日,遭一名駕駛出租車的華裔女司機撞擊汽車後部,雙方在談妥後前往警局報案,本以為能順利索賠保險,豈料出租車公司多番推搪及要求簽署保密協議等,導致事情拖了10個月依舊無法解決,更飽受精神和錢財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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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女士唯有尋找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與投訴局主任張健峰的協助,並在記者會上還原事發經過及與出租車公司談判過程。

 

 

 

蘇女士說,她於去年國慶日傍晚6時左右,在舊巴生路遭肇禍司機撞擊本田思域轎車後部,當時她立即下車和對方詳談得知車輛是出租車公司的,之後就到警局報案,以便處理保險索賠的事務。

 

 

 

拖了10個月無法解決

 

 

 

她指出,在報案時警方告知因涉及車輛是第三方持有,因此需要第三方也就是出租車公司報案才能索賠,於是她隔日聯絡出租車公司,並得到對方口頭承諾會處理並賠償損失。

 

 

 

“我把汽車送去車廠維修及等待警方的報告,結果當我拿到警方報告時,對方卻出爾反爾,指聯絡不上肇禍司機,不能進行索賠程序,因此我就聯絡出租車公司,對方一直安撫我說這一切都沒有問題,公司還是會讓我進行保險索賠,讓我無需擔心。”

 

 

 

蘇女士說,之後保險公司卻通知她,因警方調查結果顯示雙方都無錯,只能索賠各自的保險。得知結果後,她已立即聯絡出租車公司,但對方一直以無數的理由推搪及推卸責任,並要求她直接找肇禍司機。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友人介紹她尋找民政黨協助。

 

 

 

她指出,今年1月,在民政黨負責人的陪同下,再次和出租車公司協商,最後對方道歉及同意賠償損失,並要求她在一個星期內拿出所有文件,他們會在檢查文件後賠償,她也依時將4300令吉維修費收據交給對方。

 

 

 

“交出收據後,我又苦等一個月,對方回應指將賠償4200令吉,但前提是我必須簽保密協議及不準再對外談此事,讓我深感不滿,並不同意對方開出的保密協議等條件。”

 

 

 

蘇女士說,她決定向大眾揭發此事,並要求該公司當面解決及還她一個公道。此外,她也希望肇禍司機出面解決,因目前已無人能聯系肇禍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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