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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訊)針對社交媒體指警方和國家安全理事會上周六同意允許人們在有條件行動管制令(CMCO)期間跨縣,無需向警方提前申請批準信,馬六甲警方鄭重否認,並指是不確實消息。
通訊與多媒體部迅速回應隊針對這網絡消息於今日發文告駁斥,並指根據馬六甲警方的解釋,只有那些在其他縣工作,或因為緊急狀況而需尋求治療的人士,才允許跨縣。
“國安會從未同意人們自由跨縣或跨州,跨縣依然有條件。”
馬六甲州副總警長拿督沙魯萊利告訴《馬新社》,警方允許有足夠理由的民眾跨縣,如工作、緊急事故、醫藥治療或購買必需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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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跨縣的民眾必須提出佐證,如工作證件、僱主信函或警方信函。”
他說,警方允許民眾跨縣只是針對某個期限,譬如住在野新卻要在馬六甲中區工作的人,就得提呈僱主的信函或出示工作證。
“倘若沒有很強的理由或需要,我勸告大家最好乖乖留在家,遵守國安會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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