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7日訊)涉及酒駕的21歲電腦技術員今早被提控上庭,成為剛生效的202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的檳州首名被控者。
被告蘇嚴耀(譯音)否認有罪,推事批准他以1萬令吉由一名擔保人保釋,案展11月27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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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 1萬保外
被告被控於本月25日凌晨2時55分,在敦林蒼祐醫生大道涉嫌酒後駕摩多,觸犯202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1)條文(酒精濃度超標情況下駕駛車輛)。
檢控官要求推事讓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但被告律師求情降低保釋金,指被告還很年輕,且剛找到工作。
無論如何,推事最後決定提高保釋金至1萬令吉;被告的父親事後也繳清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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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於本月23日剛生效,首次觸犯45(a)條文的人士,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罰款1萬至3萬令吉,駕駛執照被吊銷2年以上。
重犯者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罰款2萬至5萬令吉,駕照被吊銷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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