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明包先生

住宅充民宿未有法令對付 管理單位可增條例嚴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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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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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充民宿未有法令對付 管理單位可增條例嚴控

 

(檳城29日訊)準備遷入圍籬式住宅區時卻發現鄰居在經營民宿,經常出現形形色色的住客,住家範圍也常出現各種垃圾。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目前尚未有法令對付這類屋主,不過管理單位可以增加居住條例以控制短租活動。

 

陳姓屋主向光明包先生投訴,他數年前購置雙溪里蒙某圍籬式排屋,然而正準備舉家遷入前卻發現隔壁的鄰居將4層排屋打造為民宿,經營短租生意。

 

他向管理單位投訴後,管理單位從2015年開始向檳島市政廳致函投訴,卻未能獲得有效的解決。

 

“雖然市政廳執法員曾來拆除民宿的招牌,但是該民宿這幾年仍在經營中。”

 

他指出,鄰居家經常出現形形色色的住客,導致他與家人遲遲不敢遷入,更讓他生氣的是,經常在住家範圍發現煙蒂、泡麵杯、衛生紙以及麵包等垃圾,迫使他再次向管理單位投訴,保安有要求隔壁屋主清理垃圾。

 

針對陳先生的情況,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該住宅區屬於有地分層地契,目前尚未有法令對付這類屋主,因此她建議由管理單位增加居住條例(By-Law)來控制短租活動。

 

“雖然如此,由於該住宅區只有前方有保安駐守,後方則沒有圍籬,即使管理單位嘗試增加居住條例,相信也很難有效管制短租活動。”

 

執業律師林文明則認為,若管理單位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業主經營短租生意,可入稟法庭起訴該屋主。

 

個案2

 

不足應付開銷 組屋漲管理費

 

檳城五條路廉價組屋居民陳小姐說,去年11月接獲組屋管理機構,即PDC Setia Urus的通知,管理費從原本48令吉漲至70多令吉及90多令吉。

 

“管理機構沒有給予任何理由,我問居民協會主席,對方也不知原因。”

 

陳小姐說,該組屋很多單位相信是由政府所擁有,是用來出租給公務員,這些公務員往往只住幾個月或1年就搬走,因此常有公務員搬進搬出。

 

“這些公務員否需要繳交管理費?若他們無需繳交管理費,這對其他居民非常不公平。”

 

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魏子森說,在現今生活水平不斷提升的情況下,該組屋只收取40多令吉的管理費真的是不足以應付開銷,因此才會調漲管理費。

 

“所收取的管理費也會用在居民身上,如維修閉路電視、提升設備等。”

 

“目前檳州發展機構有意協助該組屋成立共管機構,當地居民不必擔心成立共管機構後政府會完全放手不管,因為只要有問題,政府還是會協助,就如居民可通過共管機構申請州政府的80:20組屋基設維修基金來改善設備。

 

對於陳小姐提及公務員住在該組屋的問題,魏子森說,州政府都有準時為這些公務員繳付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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