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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部建議 私人界產假增至98天

(吉隆坡6日訊)人力資源部建議,私人界僱員的產假天數從現有60天增至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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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報》引述人力資源部的消息人士,指僱主將承擔額外38天產假中的半數,即19天的產假費用,另外19天則被歸類為無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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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公共領域服務的婦女已享有90天產假,但政府目前只是“鼓勵”僱主遵從2018年財政預算案將私人界產假天數增加至90天的宣布。

 

人力資源部是基於世界銀行集團於9月27日發布的《突破障礙:為馬來西亞婦女爭取更多機會報告》,突顯女性在職場上面對的難題,因此提出增加產假天數的建議。

 

 

19天有薪另19天無薪

 

在僱用法令下增加產假,從60天增加至98天,相等於14個星期,是人力資源部對世界銀行集團報告中所建議的改革事項而採取的重要應對措施之一。

 

消息人士說,在人力資源部這項建議下,僱主不能解僱懷孕的僱員,除非僱主可以證明相關解僱與懷孕無關。

 

此外,消息人士透露,《僱用法令》的擬定修正案也將涉及3天的陪產假,這將讓孩子的父親可以協助妻子的產後康複事項,同時加強父親和新生孩子的關系。

 

在私人界服務的父親目前無法享有陪產假 ,而在公共領域服務的父親則享有7天有薪假。

 

不過,人力資源部這些建議仍有待內閣批準,也不知道內閣會於什麼時候作出決定,惟希望來得及在來臨的國會下議院中提呈。

 

消息人士說,雖然人力資源部建議的產假是98天,但或許會遭調整至與公共領域一致,即90天,這也是希盟競選宣言中所承諾的天數。

 

人力資源部長古拉說,產假對新手媽媽非常重要,因為她們需要充足的休息、良好的營養與幫助,而且產假及陪產假都是僱員的福利、家庭福祉和社區福祉的一部分。

 

另外,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執行董事(MEF)拿督三蘇丁對增加私人界產假一事表示歡迎,前提是僱主無需承擔費用,而是由政府或社會保障機構承擔。

 

他說,當政府第一次提出將私人界的產假從90天增至98天時,成本因素是僱主的主要擔憂之一,尤其是在經濟形勢不景氣的情況下,他們擔憂僱主無法承擔額外的費用。

 

“大公司或許有能力承擔及給予更長的產假,而我擔憂的是小企業是否有能力承擔這額外的費用。國內員工少於5人的公司有約65萬家。”

 

目前,僱主需承擔員工60天的產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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