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五金商:鋤頭徵10%銷售稅 商品稅務需時適從

(吉隆坡21日訊)馬來西亞五金批發商公會會長劉慶和說,自希盟執政以來,落實和改變許多政策過度時期,商家還需時間適應,尤其是關乎到商品稅務,更令到商家們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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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日前在會所與關稅局、馬來西亞建築發展局(CIDB)和大馬規格及研究機構(SIRIM)舉行對話交流會,如是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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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小農為主的農具鋤頭為例,在消費稅(GST)落實前是屬沒徵稅物品,但盡管政府重返銷售與服務稅制度,如今卻遭徵收10%稅務,無形中已增加小農務的負擔。

 

所有物品徵5%至10%銷售稅

 

關稅局代表在會上解釋,在2018年開始落實銷售與服務稅2.0,所有物品都需徵收5%至10%稅務,除非一些被豁免稅務的物品,如食品。

 

對於馬來西亞五金批發商公會至函關稅局要求降低稅務沒獲回應一事,官員則建議,可直接致函給關稅局總監,而關稅局只隸屬在財政部下的執法單位,他們會把貿易價值的資料呈交給財政部,最後由財政部決定稅額。

 

官員也提議,商家如對稅務制度有任何建議,應直接提呈給財政部,且須呈具備根據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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