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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理盜提千萬巨款案】只查個人或銀行整體? 查爾斯促警說清楚

(巴生28日訊)繼昨天雪州警方指已援引刑事法法第408條文失信罪名等調查,巴生一家商業銀行分行經理被指盜提挪用多名存戶千萬令吉巨款一事後,行動黨巴生區國會議員查爾斯今日便要警方說明,調查對象只限涉案職員或包括該銀行整體?

他發文告回應雪州副總警長拿督莎茜卡拉聲明指出,警方展開的調查,得以確保對銀行出現疏失或欺詐的幾率馬上採取行動,以保障存戶的存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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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強調,涉案銀行和國家銀行必須嚴正看待此事和從中吸取教訓,以鞏固存戶對大馬銀行體系的信任,所以必須確保每家銀行機構的行政作業處於最佳狀態。

他促請警方能加速調查此案,以便涉案者能被提控,並維護為數眾多存戶的利益。

“尤其此案有許多存戶是樂齡長者及退休人士,他們畢生的積蓄都在里頭,作為教育、醫療和日常生活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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