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拿督諾阿茲米表示,若警方及總檢察長認為應將原產業部長拿督莫哈末凱魯丁控上庭,那麼法庭就可以對這名部長作出更適當及合理的裁決。
他表示,目前胥視部長會否在342法令第24條文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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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342法令)第24條文,一旦罪成,初犯可被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諾阿茲米是在國會下議院,針對公正黨斯迪亞旺沙區國會議員聶納茲米提出的附加提問,即“非常重要人物”(VIP)違反SOP是否該罪加一等,作出回應。
他解釋,莫哈末凱魯丁其實已經被開出最高罰款額的罰單,因為根據342法令第25條文,最高罰款額是1000令吉。
不過,警方目前已經針對莫哈末凱魯丁遵守防範冠病病毒標準作業程序(SOP)進行強制隔離一事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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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這交由警方和總檢察長(決定),如果此案援引342法令第24條文被控上庭,那麽他們(法庭)將作出適當的裁決,無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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