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SRC洗錢案判決】保釋金再加碼100萬 納吉獲准緩刑

(吉隆坡28日訊)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暫緩監禁刑罰及罰款申請,但諭令納吉需繳付額外的100萬令吉保釋金,同時需在每月的1日及15日到警局報到,需要在明日繳付這筆100萬令吉。

納吉辯護律師哈溫德吉星早前向法庭表示,由於法庭前不久才諭令納吉必須繳付16億9000萬令吉的欠稅,納吉沒有能力繳還2億1000萬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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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11條文,允準法庭暫緩被告刑罰,以等待上訴。

較後,納吉於晚上7時34分步出法庭。納吉步出電梯後,面對媒體鏡頭面帶微笑,當媒體提問是否okay,他笑臉回應,“o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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