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納吉世紀審訊】余靜萍:確曾撒謊 劉特佐表現沒不誠實

(吉隆坡6日訊)大馬銀行前公關經理余靜萍說,當她和富商劉特佐交涉時,對方並沒表現得不誠實,但對方確實告訴她一些不屬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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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否認試圖為劉特佐掩飾什麼,也否認曾在這幾天與目前在逃的劉特佐有聯絡。

余靜萍是在接受辯護律師哈威德吉星的交叉盤問時,再次被問到劉特佐指示她別將納吉的銀行賬戶結單寄去納吉位於大使路的私邸或首相辦公室,而是給SRC國際公司前首席執行員聶法依沙,因為這超級敏感(Super sensitive)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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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威德吉星問她是否同意劉特佐不誠實,她說,當她和劉特佐交涉時,對方並沒表現得不誠實。哈威德吉星問:“劉特佐說SRC的資金是‘捐款’,她不是騙你嗎?”她說:“他確實這樣說的。”

哈威德吉星說:“這是謊言!我不知道你在掩飾什麼?你是不是試圖為他掩飾?他這幾天是否有與你聯絡?”余靜萍回答沒有。

否認仍與劉特佐聯絡

哈威德吉星說,許多要求支付1億4000萬令吉銀行匯票的證明文件,以及兩個賬戶2700萬令吉和500萬令吉的轉賬,這些要求都被忽略了。

“劉特佐忽略了現金存款的要求,甚至無法判斷支票是由哪個賬戶所發出,直到余靜萍通知,才知道賬戶透支。”

余靜萍指出,她不記得有收到任何的要求。這時,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不滿哈威德吉星語氣嚴厲,要求後者勿“恐嚇”證人,證人已經給予了合作。

哈威德吉星隨即作出道歉,指可能是自己看起來可怕,豈料希旦峇蘭說:“不是,是你的聲音,我也會被嚇到。”結果引起了哄堂。

納吉涉及SRC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今日進入第49天審訊,余靜萍是此案的第54名證人。

余靜萍也是此案開審以來,供證時間最長的證人。她是在今年7月22日首次被傳召上庭供證,今日是她第八天上庭供證,打破此案39名證人SRC國際公司前主席丹斯里依斯密在這之前7度上庭供證的“記錄”。

實際上,在余靜萍被傳召上庭供證之前,其名字已多次在本案的審訊中被提及,其中辯方律師哈威德吉星在盤問本案第49名證人前一個大馬人民基金(YR1M)首席執行員洪素玲時,曾5度錯誤稱呼洪素玲為Joanna(余靜萍)。

納吉揶揄黃德  藉口有主謀不辭職

對民主行動黨文冬區國會議員黃德拒絕為萊納稀土廠進展辭職,並要號召人民重奪政府,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質疑,“希盟政府究竟於何時被偷走,以致需要重新奪回?”

“偷走希盟政府的主謀在哪里?看起來在新馬來西亞時代,希盟政府的主謀泛濫。”

他今日在臉書發文說,每當無法給予合理理由時,就會突然冒出沒有名字的主謀,並成了最新的借口。

“林吉祥有主謀,黃德也有主謀。左也主謀,右也主謀。黃德的主謀是不是行動黨的老大兼已經向萊納收了1億7500萬令吉的財政部長?”

“還是,這一切不過是黃德在無法阻止萊納後,用作無需辭職的借口。”

“黃德必須勇敢,他的大聲音去了哪里?直接說出‘偷走’希盟政府主謀的名字。以前黃德還問過‘你知道我是誰嗎?’。”

先審撤換主控官上訴申請  SRC案展延今午開庭

基於明早聯邦法院會聆審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要求撤銷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領導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件檢控團資格的上訴申請,因此SRC國際公司洗錢案明日的審訊將展延至下午2時開庭。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是在今日開庭時,向SRC案的承審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提出申請,要求將原定在明早9時開始的審訊延至下午2時,因為兩個案件分別在布城聯邦法院和吉隆坡高庭,控辯雙方需要時間往返。

辯方律師哈威德吉星認同湯米湯姆斯的建議,騰出SRC案早上的審訊時間,延至下午2時開庭。

吉隆坡高庭法官柯林勞倫斯在今年3月1日駁回納吉要求撤銷哥巴斯里南領導其案件檢控團資格的申請,並指沒有證據顯示作為高級副檢察司的斯里南,將偏頗處理納吉的一馬發展公司案。

此外,上訴庭則在今年5月7日駁回納吉的上訴申請,維持早前吉隆坡高庭的判決。

納吉沒投訴支票非本身簽發

大馬銀行前公關經理余靜萍披露,納吉從未因其賬戶資金被錯誤使用,向該銀行提起過任何訴訟,也不曾聽說納吉投訴過任何支票不是由他簽發的。

余靜萍是在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盤問下說,納吉不曾向該銀行投訴或詢問有關巨額資金匯入其私人賬戶的問題。

希旦峇蘭說:“納吉的賬戶接獲2億1200萬令吉匯款,但支出卻超過3億9500萬令吉,納吉是否曾詢問過這些錢是從哪里來?”余靜萍回答說“沒有”。

沒詢問資金來源

她說,據她所知,納吉不曾投訴有任何支票不是由他簽發,納吉也沒有向銀行詢問過匯入其賬戶的資金來源。

詢及她作為銀行家,看了此情況後會否認為賬戶持有人,即納吉可能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賬戶內的資金,她表示不可能,因為要知道賬戶內有多少資金才能簽發支票。

她表示不曾聽說納吉投訴過任何支票不是由他簽發的。

詢及她為何聽從劉特佐的指示確保納吉賬戶簽發的支票不會跳票,她說:“那是大馬首相的賬戶,他的信用卡和支票被拒絕,我認為會很尷尬。”

至於這是否作為打理納吉賬戶的公關經理的業務之一的問題,她說:“不是,其實我們可以什麼都不做。”

希旦峇蘭接著以余靜萍與劉特佐之間的通訊紀錄,詢問余靜萍是否同意這顯示兩人就納吉賬戶保持溝通,她表示是的。

詢及是否有證據顯示劉特佐動用納吉賬戶中的資金作私人用途問題,她表示沒有。

她也表示沒有從納吉賬戶簽發的支票是給劉特佐的。

她也表示,聶法依沙沒有從納吉的賬戶匯出資金,耶法依沙也沒有把納吉賬戶的資金轉到他個人賬戶。

詢及她個人是否曾轉出或使用納吉賬戶的任何資金作個人用途嗎?她表示沒有。

她認同若劉特佐沒有通過第三方將錢匯入納吉尾號為“880”和“906”的賬戶,由納吉簽發的一些支票將會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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