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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撞攔路車案】司機控破壞他人財物 不認罪1800元保外

(文冬9日訊)涉及雙重停車糾紛的皮卡司機今日被控,面對刑事法典426條文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3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被告否認有罪後,法庭批准以1800令吉保外,案定本月1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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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來自彭亨文冬雙溪都亞的梁遠安(45歲),本月5日(週日)晚上11時許在文冬拿督浦耀才路大家好茶室旁的停車位,準備要退車離開時,發現本身的皮卡被一輛本田轎車雙重停車,阻擋去路。他鳴車笛幾次不見車主前來移開車輛,等了約2分鐘後,突然退車連撞轎車。本田轎車車主黃添昌(27歲)在車子被撞時,立即沖向前阻止,但梁遠安繼續連撞2次,導致車子凹毀。

事發當晚,梁遠安在文冬警區總部報報案時,被警方扣留調查5天至今日面控。根據控狀,被告梁遠安觸犯刑事法典426條文,即蓄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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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推事請假,負責此案的文冬副縣長萊拉拉批准他以一名擔保人和1800令吉保外。

被告與其他嫌犯一起被扣押帶離法庭時,低著頭避開媒體的鏡頭,其家人和朋友也一早到來等候。

曾是廖中萊前助理  轎車車主:勿政治化

此事在社交媒體瘋傳後,引起網民關注,有者為皮卡司機打抱不平,有的則認為雙方司機都有錯,更有者把廖中萊牽扯在事件中,原因是事件中的轎車車主黃添昌是前任文冬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廖中萊的前特別助理。

黃添昌昨晚發聲明表示,車主報案稱鳴笛了半個小時,在憤怒下撞他的車,但閉路電視顯示對方取車不到兩分鐘就撞他的車,他對皮卡司機無法控制本身的情緒感到愕然及無法理解。

“更甚的是,輿論把這宗事件政治化,不只試圖抹黑我,還拖我的前任上司拿督斯里廖中萊下水。我這里要嚴正聲明,這純粹是一宗醉酒魯莽駕駛及故意破坏別人財物的事件,与政治無關,希望有心人勿乘此機會渾水摸魚,撈取政治資本。”

他也說,一些有心人士把他從車子被推撞的受害者變成施害者,讓他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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