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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海隧案】穿囚衣睡地板 林冠英:雙重標準? 反貪一哥:若覺不公平可起訴

(八打靈再也8日訊)大馬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巴基說,若前檳州首長林冠英認為被扣留期間遭到不公平對待,他可向警方報案或起訴反貪會。

他在接受《透視大馬》訪問時表明,反貪會對林冠英的逮捕和扣留行動並沒不存在雙重標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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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其他幾名巫統領袖的任何人,在被逮捕和扣留期間都受到同樣程序對待。

他強調,林冠英並非首位被逮捕並在扣留所內過夜的政治領袖。當局並不存在雙重標準的問題,所有人都睡在同樣的扣留所內,沒人受到比其他人更好的對待。

“如果任何人感到不滿意,可向警方投報,並將此事帶上法庭。”

阿占巴基聲稱,其調查官員在逮捕過程中都表現專業,並提供機會給林冠英先到國會出席會議後才到反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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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林冠英本來應該要在下午3點抵達反貪會,但當局允許他在國會結束後才前往。逮捕嫌犯的決定取決於調查官,同時這也是法律所規定的。

稱調查官表現專業

林冠英是在周四晚抵達反貪會總部後被扣留,並在周五早被帶到吉隆坡地庭面對一項索賄控罪,惟他否認有罪。據控狀所指,林冠英被控在2011年3月,於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中,向商人拿督紮魯阿末索取工程中的10%利潤。他因而抵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判處坐牢最多20年,以及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最高。

林冠英昨晚在臉書貼文披露,他換上反貪會的橙色扣留服,睡在扣留所的木地板上,並與另一名前財政部長的待遇有別,質疑這當中是否存在雙重標準。

林冠英:是否雙重標準  被扣留時穿囚服睡地板

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說,他周四遭反貪污委員會通宵扣留時,除了必須換上反貪會提供的橙色囚服,同時還得睡在扣留所的木地板上,既無床墊也無枕頭,而這與在他之前的另一位財政部長享有不必在扣留所過夜的權益有所不同。

“這當中是否存有雙重標準,就只有反貪會才能回答了。”

也是前財長及檳州前首長的他周五晚在臉書貼文表示,當他聽到妻子周玉清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的消息時,他很傷心,因為周玉清跟海底隧道或政府事務沒任何關系。

“我很擔心她會像我一樣需要在反貪會扣留所過一夜,所以當我收到她獲得釋放的消息時,我着實松了一口氣。”

稱周玉清無故被捕

他也上載他擁抱愛妻的照片,顯見他心疼妻子遭反貪會逮捕。

此外,林冠英說,國盟對他毫無根據的指控是意料之中事,畢竟這個非民選的政府需極力保住其微弱多數議席。

“但是針對我的妻子,她只是一位沒過着奢侈生活的律師,這顯示了他們知道如何打擊你最無助、最受傷的地方。”

林冠英明面控 北海地庭閒人免進

前財政部長林冠英將於下週一及週二在北海地庭面控,警方只允許相關人士進入法庭。

威北區警區主任諾再尼接受《馬新社》訪問指出,警方不會關閉通往法庭的道路,但會調派150名警員在現場監控。

他說,只有相關人士才可進入法庭,其他人不准進入法庭範圍,或在法庭外聚集,警方會對違例者開罰單。

他呼籲民眾不要干擾公共安寧,包括在審訊時集會。

林冠英昨日在吉隆坡法庭,被反貪會提控向檳城海底隧道承包商索取賄賂罪名,但他不認罪,獲准100萬令吉保外。根據反貪會文告,他們下週一及週二,在檳城北海法庭再度提控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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