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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沙布兒子控吸毒案】 末沙布兒:向朋友討 “不知香煙含毒品”

(吉隆坡13日訊)國防部長莫哈末沙布兒子阿末賽夫表示,他有長達5年的吸煙史,而且都是吸食自己的香煙,唯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內的綜合娛樂中心遭警方逮捕之前,他曾經在車上吸煙,但這支煙是朋友祖阿菲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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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是因為自己的煙已經抽完,所以才向祖阿菲克借煙。

阿末賽夫被控吸毒表罪成立後,出庭自辯。他在接受控方的交叉盤問時,認同主控官莫哈末瓊斯艾諾拉的主張,即他當時是主動吸煙,並且是在進入娛樂中心前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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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認同,即毒品可通過吸食進入體內,唯他強調不知道這支煙內含有毒品。

在夜店只喝可樂

他表示,友人祖阿菲克已經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下被提控並認罪,不過,他不清楚祖阿菲克如今身處何方。

他也告訴控方,他當晚只是喝了可樂。

32歲的阿末賽夫是莫哈末沙布的第三兒子,他於2019年1月6日午夜12時30分,與友人在吉隆坡一家綜合娛樂中心被警方檢舉逮捕,被控違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罪成最高罰款為5000令吉或不超過2年監禁,出獄後必須接受全國反毒機構監管3年。

樣本交警察沒當面驗尿

阿末賽夫說,他的尿液樣本檢驗不是在他的面前進行,他將樣本交給警察後,便回到原本的座位等待樣本檢驗結果,樣本交給警察後,便回到原本的座位,並遵守指示等待樣本的檢驗結果。

他指出,他並沒有看見尿液樣本檢驗的整個過程,而他在被告知尿液樣本檢驗結果後,依據警方指示,在一個貼有白色標籤的尿檢容器上填寫他的資料。

尿檢容器填資料

“在我填寫資料時,白色標籤上並無任何資料。”

他認同當晚在娛樂中心進行的尿液樣本檢驗是在一片祥和的情形下進行。

他陳述,他與祖阿菲克是在2019年1月5日晚上9時,先前往吉隆坡班登英達附近吃晚餐,之後再一同前往吉隆坡一家酒店。

他表示,他先在酒店內一間餐廳處理公事,之後在晚上約11時45分,才前往位於同一家酒店內的綜合娛樂中心聽歌,而警察是在1月6日半夜12時突擊娛樂中心,隨後他被吩咐進行尿液檢驗。

“在看到一群警察出現在娛樂中心時,我感到有些驚訝,但也給予警方充分的合作,遵守警方的指示進行尿檢。”

他說,他是在警方的指示下,從一個箱子中拿出空的尿檢容器,容器是透明且無任何標記。

他指出,他將尿液裝在容器後,便將容器交給守在廁所外的警察;不過,他不記得警察的名字,僅記得他的身材較魁梧。

他表示,負責接過尿檢容器的警察不曾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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