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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北區慶警察日】避繳付罰款 逃僱主責罰 警接37虛報遺失證件

(依斯干達公主城25日訊)新山北區警區主任莫哈末泰益指出,該警區自今年1月至本月24日,經調查後發現有37宗虛假投報,相信涉案人士是為了避免繳付罰款,或逃過雇主的責罰,聲稱丟失重要證件而報假案,最終須付出慘痛代價。說,由於民眾丟失身份證後,必須繳付300令吉的罰款予國民登記局;也有一些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人丟失國際護照後,因無法赴新工作,擔心遭到雇主責罰,而向警方謊報被搶劫,皆遭警方識破欺騙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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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促請民眾勿捏造謊言瞞騙警方,因這將影響警方專注打擊罪案,導致警方無法善用時間調查其他重要的案件。

莫哈末泰益今日出席新山北區警區舉辦的警察日活動後,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涉及報假案人士年齡介於16歲至60餘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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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青年兩度虛報

他披露,警方甫於昨日接獲一名20歲男子的虛假投報,捏造故事聲稱在五福城廣場的停車場遭7人搶劫。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名男子已是第二次報假案。

他表示,該名男子於今年2月聲稱丟失國際護照,而遭警方識破並發出警告,其名字早已被記錄在案,昨日再次報假案則遭警方提控。

此外,他指出,警方於今年接獲一名人士多次遭搶劫的投報,終於在最近一次的投報中識破其伎倆,警方相信該名人士早前已多次做出虛假投報。

他指出,報假案者將在刑事法典182(蓄意提供假情報)條文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新山北區警區今早慶祝第211屆警察日活動,共有125名各階警員、警察家眷協會成員、媒體及公眾獲頒表揚狀,以表揚他們的優異表現及對社會治安作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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