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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挪用基金案】 Al-Falah基金會 否認委律師樓管賬

(吉隆坡24日訊)Al-Falah基金會信托人法伊沙莫哈末尤索夫表示,據他所知 ,該基金會沒委任Lewis&Co律師樓管理基金會賬戶及進行任何的操作。

有鑒於控方早前修改控狀,他在阿末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會3100萬令吉資金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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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重新傳召出庭供證時,接受辯護律師拿督阿末再迪盤問,如是指出。

他對 Lewis&Co律師樓合夥人慕拉里的供詞,即該律師樓約在2016年5月,從前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接獲第一批支票時,便受委為Al-Falah基金會信托人一事感訝異。

他說,有關證詞並非事實,該基金會不曾委任慕拉里或其律師樓成為基金會信托人。

慕拉里及其律師樓也不是Al-Falah基金會的利益相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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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再迪主張,其當事人阿末扎希並非該基金會信托人,對該基金會並沒掌控權;法伊沙表示同意。他也認同,由於阿末扎希並非該基金會信托人,因此沒權委任該基金會信托人。

扎希對基金會沒掌控權

他聲稱,他是在今日於證人室內首次見到慕拉里。

他在主控官阿末沙茲里交叉盤問時提及,他不曾見過Al-Falah基金會致函予Lewis& Co律師樓的信函。該信函內容要求Lewis& Co律師樓向反貪會上訴,要求反貪會解凍由該律師樓持有的Al-Falah基金會的定存。

“納茲里納薩依並沒告訴我,基金會委任律師樓管理該基金會。而阿末扎希曾告知,Akalbudi基金會將捐款至Al-Falah基金會,但卻沒正式信函。”

第87名證人:基金會要求律師樓解凍資金

Lewis&Co律師樓合夥人慕拉里接受辯方律師鄭寶德盤問時,回顧反貪會在2018年7月杪凍結其律師樓代Al-Falah基金會持有的款項。

他聲稱,基金會是在2018年8月致函其律師樓,要求律師樓針對資金被凍結一事上訴及要求解凍。

當詢及他是否能向Al-Falah基金會主席納薩依尋求信函,確認Lewis & Co律師樓持有該基金會的資金時,作為本案第87名證人他表示,他已成了此案證人出庭供證,因此提出上述要求並不合適。

主控官拿督拉惹多蘭副檢察司交叉盤問慕拉里時提到,Al-Falah基金會並沒給後者委任信函以確認他受阿末扎希委任成為信托人,要求他解釋為何法庭需相信其證詞。

慕拉里說明,那是家族基金會,他依據指示將所接獲的支票存入定存內賺取利息,他並沒從中獲任何利潤或受惠。

“我依據阿末扎希及納薩依指示,我也被告知有關款項是給予Al-Falah基金會用以宗教及慈善用途。”

第88證人:不知公司開千萬支票予律師樓 

本案第88名證人Chia Bee Enterprise有限公司董事王喜興(譯音)聲稱,他不是該公司賬戶授權簽署人,對公司發出總額1000萬令吉支票予Lewis&Co律師樓總額1000萬令吉一事並不知情。

他說,不曉得Akalbudi基金會及Al-Falah基金會,也從未與阿末扎希會面,僅知道對方2016年時擔任副首相。

他在書面證詞提及,他是受老闆已故拿督斯里劉輝康(譯音)的朋友王尚武(譯音)或被稱為Paul Wong的新加坡人要求,在2008年6月5日受委為該公司董事。他也證實,該公司處於冬眠營業狀態,沒任何生意。

另一方面,辯方針對第89名反貪會調查官法依魯的數段書面證詞內容提出反對,指有關內容只是證人的意見。

承審法官科林勞倫斯建議,讓證人略過辯方提呈反對段落,繼續念出其書面證詞,但控方則表示,這將使證人的證詞出現斷斷續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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