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性福系列321】安定→訴說→轉換→建立→和解助性侵倖存者走出陰霾

筆錄:梁盈秀
(吉隆坡訊)儘管我們已經身處在相對文明的現代社會裡,人們對性別平等和自我的權益,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和醒覺,然而性暴力事件,仍然比我們以為的還要多。
據報導,去年馬來西亞國內,
共有1萬2890宗被舉報的性暴力相關刑事案件,
其中包括強姦、亂倫、性騷擾、性虐待、虐待或遺棄兒童,
以及家庭暴力。
應對方式每個人不同
註冊心理輔導師謝佩怡指出,這些萬宗的案例提醒我們,無論年齡、性別、內在外在條件、宗教信仰還是社會經濟地位,性暴力都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這也讓我們不禁設想,若是自己或是身邊的人不幸遇上了,我們該如何自處呢?
“這次我要討論的部分,主要聚焦在倖存者已經確立實質生活,還有心理上是安全的,不再受性暴力威脅的情況底下,在整合這段人生經歷的自我調適和修復。”
她指出,性騷擾、性侵害之類的性暴力事件,常常被視為一種創傷性經歷,所謂的創傷性事件,往往是我們沒有辦法預期,難以抵抗。同時也讓人覺得生命安全受威脅,或個人身體完整性被侵犯。
所以,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情是重新建立安全感,確立一個安全的、能夠滿足生活基本需求,不再需要感覺到恐懼、害怕、受威脅的環境,在確認自身安全後才有機會去處理、整合這段經歷。
“這裡要強調的是,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人生經歷不一樣,面對壓力或危險時的應接反應不一樣,同樣的痊癒的步伐也不一樣,所以,其實沒有所謂應該或是正確的情緒行為反應、應對方式或是療癒時間。”
或經歷多種創傷反應
在經歷性暴力事件後,倖存者的日常生活、身體還有精神健康,還有自我價值感、秩序感、安全感可能都會受到影響以致感覺混亂,也可能會經歷多種創傷反應,這些混亂是人類在遭受創傷之後的先天生存機制,也是治癒過程的一部分。
“倖存者可能會呈現多種不同的反應,也可能會有混亂的感覺,在處理整合性暴力的經歷,還有記憶的時候,我們要讓這些感覺,還有情緒反應有一個出口。”
根據研究,創傷復原之路可以分為5個階段,那就是安定、訴說、轉換、建立以及和解。
她說,在安定真心決定不再受威脅之後,倖存者可以向可信任的對象,像是可以理解倖存者的家人、朋友、專業的輔導員或社工,說說自己的經歷,並釋放情緒。嘗試讓倖存者信任的人了解倖存者的真實感受。
“如果這樣的自我揭露,對倖存者而言有些困難,倖存者可以先設立一個心理界線,自由的選擇在倖存者覺得合適的時間、環境和讓倖存者覺得安靜的對象,談論這段經歷,並且揭露倖存者樂意透露的部分,一點一點去梳理整合,並在過程中處理自己因為這個事件造成的失落和傷痛。”
“但這些失落因人而異,可能是失去對人的信任感、失去身體的自主權和完整感、失去了基本的安全感,又或是其他的失落。”
鼓勵訴說,也是在鼓勵他們正視這段經歷,藉由訴說、書寫或是藝術表達等,各種不同的方式,慢慢地療癒那一部分受傷的自我,嘗試掙脫固化的受害者身份,並一步一步找回生活的掌控和自主權。
對自身經歷感到羞愧
她強調,在這段過程建議由專業人員陪伴,但其實不一定是要進入到個別諮商,或是心理治療才算是走在康復的路上。每一個人的歷程不同,你可以尋找適合自己的方式,在這裡有幾個部分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第一個部分是儘管我們常常會跟倖存者說:“這不是你的錯。”然而往往當事件發生時,將責任歸咎於受害者的觀點,仍然普遍存在。
社會周遭以至於倖存者本身都可能會有一些檢討自身的傾向;像是:“嗯!我應該要更注意環境的!”、“我真的是太不小心了!”、又或是“你在那種時間還在外面玩,這是你自找的!”
這些觀念和思想,是社會對於性侵犯的固化迷思,許多倖存者對於自己的經歷,會感到內疚和羞愧,以至於常常自我懷疑。
在這裡我們要堅定的信念是,無論何時何地,沒有人有權利侵犯別人的身體自主權。面對性暴力事件,我們要做的不是檢討倖存者,而是應該譴責因為慾望,而侵犯別人的施暴者,以及指責倖存者的環境。
讓情緒有出口
勿強化受害感
提到倖存者可能會有多種不同反應及混亂的感覺,在處理、整合性
暴力經歷時,最重要是讓這些感覺及情緒反應,有一個出口。
請大家想一想:你是怎麼樣看待性暴力事件的呢?
謝佩怡說,遭受性騷擾或性侵害是生命中的一段經歷,可是它不應該是一種貼在倖存者身上的標籤,我們理解一段創傷性經歷,對個人而言是具破壞力的,但是沒有人有權利先行幫倖存者決定要如何整理和消化這段經歷。
建立更安全訴說環境
“我們要小心處理,避免在倖存者的經歷中,再附加傷害強化他的受害感。”
比如有的人可能是本意關心,但可能會忍不住說:“你的一生就這麼毀了,以後應該怎麼辦呢?”
她強調,這些言論已經先行經歷了創傷的必然性,還有嚴重性,有時候可能會給幸存者帶來更多的負擔;我們能做的,是鼓勵社會打破沉默,建立一個更包容、更安全訴說的環境,讓各種經歷得到了被聽到、被認同的機會和權利。
“如果身邊有性暴力的倖存者選擇和你分享經歷,你可以基於情緒上的支持和信任,感謝他告訴你這段經歷。”
她指出,選擇把創傷說出來,通常需要經過一些矛盾和掙扎,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你覺得他原本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但要記住,我們真正要責備的對象,應該是施暴者,要堅定的支持倖存者,主動關心但不過度保護,尊重他的決定,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陪伴倖存者去尋求專業的協助。
嘗試和創傷經歷和解
“當倖存者有空間和機會訴說整理這段經歷,接下來可以努力的部分是,嘗試轉化這段創傷的回憶。”
在這其中看見和肯定自己的努力,還有勇氣,試着將自我責備的聲音,轉化為見識性的自我反思,慢慢找回自主權,接下來就是重新發展對自己還有對他人的信任,重建自己還有別人的關係的連接的時候,恢復社會聯繫的起點,就是發現自己並不孤單,得到身邊的人的支持,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
她提醒,接下來最後一個部分就是嘗試和自己和解,還有和過去的創傷經歷和解,再次找到自己生命中的使命感與意義感。老實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它也不是一個遙不可及、不可能達到的目標,期待大家可以一起,努力創造一個無需刻意保護自己更加善意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