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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計劃索賄案】 馬哈基爾否認辯方指控 我不是最貪污教長

(吉隆坡10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涉嫌在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計劃索賄及收賄案進入第4天審訊,辯方律師拿督加吉星盤問本案第5證人前教育部長馬哈基爾,並指控證人是貪污部長,因此批準Jepak公司取得合約。惟馬哈基爾否認他是最貪污的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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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吉星主張,他是最貪污的教育部長,曾收取Jepak公司董事經理及大股東賽迪多達6000萬令吉賄款,以批準該公司獲教育部合約,即為砂州369所鄉區學校提供太陽能供電計劃,惟馬哈基爾否認有關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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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也主張,馬哈基爾曾向賽迪索款,要求支付12億5000萬令吉項目的20%作為酬金,但賽迪不同意並經討論後,賽迪同意支付每月100萬令吉,長達5年即總額為6000萬令吉的匯款。

 

“證人同意這筆6000萬令吉協議,因此指示教育部秘書長馬上按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指示,立即呈交報告書給財政部,以落實讓Jepak公司取代原有的柴油發電供應商。”

 

針對上述指控,馬哈基爾同樣不認同。

 

馬哈基爾早前供證時也否認,他在Jepak公司取得教育部相關合約的事件上,除按照納吉指示,還有來自賽迪團隊的施壓,成員包括賽迪、阿茲米(巫統北根區部秘書)及羅斯瑪。

 

 

加吉星也質問馬哈基爾,在證詞中的里查曼蘇(羅斯瑪前助理)曾多次提及羅斯瑪,為何沒進一步致電羅斯瑪,向其求證。他則回答說,他相信里查,因為後者是羅斯瑪的助手。

 

***********************否認指證羅斯瑪就撤罪

 

馬哈基爾也不同意加吉星的假設,即指他欺騙法庭,其實已和反貪會及控方私下協調,只要供證指證羅斯瑪就可被撤銷控罪。

 

他也否認他曾因乘坐私人飛機及需賭博款項而貪污收賄的指控。

 

此案的檢控團隊成員有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拿督莫哈末都舒基和阿末阿克南等;辯護團隊有拿督加吉星、拿督阿伯丁及阿茲魯等。

 

羅斯瑪被控向Jepak公司索賄1億8750萬令吉及收賄650萬令吉,以協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協商方式,獲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鄉區學校安裝太陽能供應合約的酬金。

 

她因而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定罪。若罪成,每項控狀可被判處坐牢20年,及被罰款不少於賄金的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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