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楊美盈:廢料須運出國 萊納違諾將禁更新執照

能源、工藝、科學、氣候變化及環境部長楊美盈說,若萊納稀土廠(Lynas)沒有遵守將所有傷害環境的輻射性或重金屬廢料運出馬來西亞的承諾,政府將不會更新該廠的營運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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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於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說,萊納於2012年向政府許下會在“必要時”將稀土廢料運出國的承諾,這並不是政府新開出的條件。

“我們現在只是要求萊納兌現承諾,遵守他們說過的話,他們說過在‘必要時刻’會將廢料運出國,現在就是‘必要時刻’,因為廢料已經堆積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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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不論有沒有其他選項,萊納都必須將有害廢料運出馬來西亞。

“倘若發生大水災,這些廢料怎麼辦?接下來是雨季,如果發生大水災怎麼辦?我要保護的不僅是關丹的人民,而是全國人民的安全。”

“我必須確保馬來西亞人民不會暴露在廢料污染危機下,萊納的廢料越來越多,危機也越來越可怕”

無論如何,楊美盈沒有回答這些高危廢料應該運往什麼地方。

她強調,萊納若做不到,就無法更新執照,屆時就得結束運作。

她也闡明,馬來西亞是法治國家,即使要關閉萊納,也得遵循法律途徑。

環境部早前發文告指出,萊納囤積在馬來西亞的含輻射性物質的水瀝濾淨化固体廢料(WLP),至今已累積了45萬1564噸,而非輻射性物質的底流中和固體廢料(NUF)則有111萬3000噸。

楊美盈指出,根據法律,萊納只能於180天內儲存20噸廢料,但現在卻已有多達111萬3000噸的廢料,而且還要申請長達6年的延長期。她強調,所有公司,包括外資公司都得遵守馬來西亞法律,尤其是非常嚴謹的幅射廢料條件。

有關萊納或將對馬來西亞政府採取法律行動的問題,楊美盈說,目前沒有收到萊納的任何律師信件,但她已經聯絡了總檢察長。

“萊納不能以‘這是我的權力’來申請延長或豁免,這行不通,更何況所累積的廢料已經堆積如山。”

“我再說一次,現在是‘必要時刻’,萊納必須將廢料統統運出去,若沒有做到,當執照於2019年9月2日到期時,就不會被允許更新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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