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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馬案續審】 沙魯爾:美查1MDB首份報告 二號官員是我

(吉隆坡7日訊)一馬發展公司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阿茲拉承認,他便是美國司法部首份1MDB報告中提及的1MDB二號官員,而1號官員則是1MDB前業務發展執行總監Casey 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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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他否認,他是美國司法部其餘報告中提到的二號官員。除非報告撰寫人確認他是,否則稱他為1MDB二號官員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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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一馬發展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進入第17天審訊。沙魯爾以本案第9名證人身分,第7次上庭供證。他在接受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盤問時,揭開美國司法部首份1MDB報告中1號官員和二號官員的謎底。

 

他聲稱,他只翻閱過美國司法部首份1MDB報告,該報告中的1號官員是Casey Tang,二號官員則是他。

 

沙菲宜指出,美國司法部報告中嚴厲批評1MDB一號及二號官員,他是否知道高盛集團(亞洲)前首席執行員Tim Leissner已認罪,並承認他接受在逃商人劉特佐的資金,並將該資金轉賬到屬1MDB二號官員的空殼公司時,沙魯爾表示他不知情。

 

沙菲宜說,Tim Leissner在2013年7月29日支付100萬美元給1MDB 二號官員,沙魯爾對此並不同意,並反問沙菲宜Tim Leissner所指的二號官員,是否是1MDB前法律顧問Jasmine Loo。

 

據2016年新聞報導,美國司法部在有關1MDB醜聞的文件中提到的相關人士包括“ 1MDB一號官員”,“ 1MDB二號官員”和“ 1MDB三號官員”。

 

法庭文件顯示,1MDB一號官員曾擔任TIA業務發展執行董事,後來成為1MDB的執行董事,而Casey Tang是唯一符合這描述的人。

 

此外,沙魯爾阿茲拉也認同,登嘉樓投資機構(TIA)的成立並非前首相納吉倡議,而是在逃商人劉特佐向時任國家元首端姑米佔再納阿比丁建議成立的。

 

他聲稱,是劉特佐帶元首去阿布扎比考察Mubadala(阿布扎比主權財富基金)的運作時,催生成立TIA的想法。

 

猜想個性不多問才被劉特佐相中

 

沙魯爾猜想,劉特佐當時視他為不會多管閒事的人,才相中他。

 

“當時劉特佐評估了我的個性,我是一個依照指示辦事和不會多問的人。”

 

沙魯爾認同,在登嘉樓投資機構(TIA)初創期,高盛(Goldman Sachs)已介入,他承認高盛參與與TIA和納吉無關。他在簽署首席執行員委任信時,已知道登嘉樓投資機構(TIA)是主權財富基金。

 

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張,即TIA是端姑米佔的“孩子”,而非納吉。

 

他數次在登嘉樓行宮短暫觀察劉特佐與時任元首端姑米佔的互動或肢體語言,發現元首和劉特彼此熟悉,而劉特佐是元首認同的人,並聽取劉特佐的建議。

 

他在入職TIA前曾主動問劉特佐有關其薪酬配套,因後者是他與TIA的唯一接口,後者提出了8萬令吉月薪。TIA於2009年杪改名為1MDB,他則續任1MDB首席執行員,在1MDB曾獲得18個月花紅。

 

他在2009年至2015,完全信任在劉特佐和Casey Tang,直到大約2015年1MDB醜聞爆發,當局向他錄取口供首次展示資金流向文件,他才開始懷疑他們。

 

他認同沙菲宜的說法,他不能因自己被劉特佐欺騙,而責怪前首相拿督斯納吉,也無權指納吉是罪魁禍首。

 

他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自己在2018年6月被禁止出國,感到好奇便上網查證,網站顯示“請聯絡臨近的移民局辦公室”。

 

此外,沙魯爾指是劉特佐建議委任Casey Tang在1MDB受委為執行董事。他指Casey Tang的月入介於6萬至7萬令吉,也有豐厚花紅,但不記得數額。(TKM)

 

劉指被巫統人嫉妒接近納吉

 

沙魯爾聲稱,劉特佐曾說過,巫統的人對他(劉特佐)接近和影響納吉感嫉妒,因此他須低調以免納吉的地位受到影響。

 

他表示,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很少人知道劉特佐在納吉與沙地阿拉伯、阿布扎比及中國的關係中扮演著重大角色。

 

他披露,劉特佐知道他喜歡科技,曾送他兩部黑莓手機,他將其中一部黑莓手機捐出成為1MDB晚宴的幸運抽獎獎品。

 

此外,沙魯爾直言,2015年公賬會會議認為他須接受調查,他並沒異議,那時他是相信納吉的,也相信那是政治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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