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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长:保护儿童是各方共同责任 更需政治意愿

(吉隆坡9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说,保护儿童是一项共同责任,不能仅仅依赖某一个政府部门、某一个机构,或某一级别的政府来承担,而且最重要是需要政治意愿。
他强调,这需要各个机构之间的协调、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及与公民社会、社区和家庭建立有意义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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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哈里今天在国会为儿童权利立法改革研讨会,主题“2001年《儿童法令》与《儿童权利公约》最佳实践”主持闭幕礼,在致词时指出,此研讨会传达出的最重要讯息之一,就是保护儿童是一项共同责任。
他说,国会在推动儿童权利方面扮演着独特而重要的角色,除了制定法律之外,国会也是监督、问责和国家对话的平台。
他表示,立法者的责任不仅在于政策目标本身,更在于所制定法律产生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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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强调,儿童不仅仅是保护和福利计划的受益者,他们更是权利的主体,他们的尊严、利益和抱负,必须通过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获得承认与保障。
“一个国家的未来,最终取决于它如何对待自己的儿童。当我们投资于儿童的权利、福祉与发展时,我们实际上是在投资国家未来的实力、稳定与繁荣。”
出席嘉宾包括森美兰州二王子兼秋杰基金会信托人东姑再因阿比丁、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安邦区国会议员兼国会妇女、儿童与社会发展特别遴选委员会副主席罗诗雅、大马人权委员会首席儿童专员法拉妮妮杜苏基等等。